房子过户是否必须被过户人本人到场?
我有套房子要过户给别人,但是对方有事没办法亲自到场办理。我就想问问,在房子过户这个事儿上,被过户的人是不是一定得本人到场才行呢?要是不能到场,有没有别的解决办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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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子过户时,并不一定要求被过户人本人必须到场。 从法律角度来看,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一般来说,为了确保过户行为是被过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保障交易安全,通常会要求本人到场办理相关手续。 不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如果被过户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是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被过户人需要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内容。受托人持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以及其他过户所需材料,就可以代替被过户人办理房子过户手续。 此外,如果被过户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过户手续。法定代理人在办理时,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其法定代理身份的材料。所以,房子过户时被过户人本人不是绝对必须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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