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精神病人是否能结婚?

我有个朋友有精神病,但他想结婚,我有点担心这种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我想知道在法律上,精神病人到底能不能结婚呢?结婚后会有什么法律方面的影响吗?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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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精神病人是可以结婚的。不过,这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里所说的重大疾病,并没有明确列举精神疾病,但司法实践中,严重的精神疾病通常被认定为重大疾病。 如果精神病人所患的精神疾病并不严重,具有一定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也就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和普通人一样,有结婚的权利。只要符合结婚的其他法定条件,比如双方自愿、达到法定婚龄等,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要是精神病人病情严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情况就比较复杂了。虽然法律没有禁止他们结婚,但由于他们可能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无法理解结婚这一行为的意义和后果。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其监护人等相关人员谨慎处理。并且,如果在结婚登记前没有如实告知另一方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情况,另一方在知道后一年内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所以,精神病人总体是能结婚的,但要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是否如实告知等情况来具体判断婚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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