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方有精神病是否可以离婚?

我对象有精神病,经常发病,生活实在难以继续。我想和他离婚,但又不确定法律上允不允许。我该怎么办呢,一方有精神病到底能不能离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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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一方有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首先,我们要理解几个法律概念。这里所说的“精神病”,指的是因精神上的疾病导致无法正常进行民事活动、辨认自己行为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而对于一方有精神病的情况,法院在判断时主要看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 如果是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法院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不过,由于精神病患者可能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离婚程序上会有所不同。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时,可以协议离婚;如果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则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并且需要为其指定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同时,在处理离婚案件时,还需要保障精神病患者的生活等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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