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过户是否需要双方到场?

我打算把房子过户给别人,但是对方最近很忙,没办法和我一起去办理过户手续。我想知道,房子过户必须要双方都到场吗?如果一方不能到场,有没有其他办法可以完成过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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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过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子过户这件事情上,通常情况下是需要双方都到场的。这是因为房产过户是一个涉及到双方权益的重要法律行为,双方到场能够确保整个过程是真实、自愿且合法的。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这就明确了在一般的房产过户情形下,双方共同参与是必要的。因为房产过户涉及到产权的转移,需要双方对交易的内容、价格、产权状况等重要事项进行确认和签字。 不过,也存在一方不能到场的特殊情况。如果一方确实无法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是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但这种委托必须是合法有效的,需要办理委托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也就是说,不能到场的一方要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写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内容,然后由受托人持公证书和相关材料去办理过户手续。这样既保障了交易的合法性,也解决了一方无法到场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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