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是否需要本人到场?
我打算把名下一套房产过户给别人,但是近期工作特别忙,没办法亲自去办理过户手续。我想知道房产过户是不是必须本人到场呢?要是不能本人去,有没有其他办法可以完成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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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通常情况下需要本人到场,但并非绝对,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本人可以不到场办理。 从法律规定来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这意味着如果本人无法亲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是可以委托他人来帮忙办理的。 当本人亲自办理时,本人要带着相关的材料,像身份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本人亲自办理能保证整个过户过程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一些纠纷。 若本人不能亲自去,就可以办理委托手续。一般需要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书,在公证书中要明确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内容。受托人拿着公证书、本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就可以去办理过户手续了。不过,有些地方对于委托办理过户可能还有其他的要求,所以在办理委托手续之前,最好先咨询一下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此外,如果是因特殊原因,比如本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就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办理过户。法定代理人要提供能够证明其监护关系的材料,比如户口本等。 总之,房产过户不一定非要本人到场,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选择合适的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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