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转岗工资待遇是否和以前一样?


工伤后转岗工资待遇是否和以前一样,这是许多工伤职工关心的问题。下面将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等方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保险制度的相关概念。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条例》是工伤保险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该条例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关于工伤后转岗工资待遇问题,要分不同情况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劳动能力下降,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为其调整工作岗位,这属于合理的调岗。在这种情况下,若双方协商一致对工资待遇进行了变更,那么工资待遇按照新的约定执行。比如,职工因工伤后手部受伤,无法从事原来高强度的手工操作工作,被调至相对轻松的文职岗位,经双方协商,工资可能会根据新岗位的工作强度和职责进行适当调整。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未经与工伤职工协商一致,擅自降低其转岗后的工资待遇,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此时,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按照原工资待遇执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在实际案例中,也有不少类似的情况。比如某职工在工伤后被单位转岗,单位单方面降低了其工资。该职工通过劳动仲裁,提供了自己工伤前的工资证明、劳动合同等证据,最终劳动仲裁机构支持了职工的诉求,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其原工资待遇。 综上所述,工伤后转岗工资待遇是否和以前一样,关键在于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是否就工资待遇变更达成了一致。如果没有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降低工伤职工的工资待遇。工伤职工要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