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老婆陪床该怎么赔偿?
我在工作中受了工伤,现在需要老婆陪床照顾我。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赔偿,是单位直接给赔偿吗,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呢?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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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赔偿的范畴里,当工伤职工需要家人陪床护理时,是存在相应赔偿规定的。陪床赔偿其实指的就是护理费赔偿。 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对于工伤老婆陪床的赔偿情况,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但在实际情况中,如果是在工伤治疗期间老婆进行陪床护理,在未评定伤残等级之前,根据该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也就是说,在这个阶段,单位需要承担护理责任。如果单位没有派人护理,那么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护理费给承担护理工作的人,像这种老婆陪床的情况,单位就需要给老婆支付护理费。关于护理费的具体标准,各地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地方是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有的地方则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来确定。一般来说,单位会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来支付这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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