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导致死亡该怎么赔偿?


当发生工伤导致死亡的情况时,赔偿问题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它是指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这个补助金的目的是对死者家属在经济上给予一次性的较大帮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例如,如果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4万元,那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就是4万×20 = 80万元。 丧葬补助金,是用于支付死者丧葬事宜的费用。同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比如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丧葬补助金就是5000×6 = 30000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这是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费用。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赔偿的流程一般是这样的:首先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认定为工伤后,就可以按照上述标准进行赔偿。如果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赔偿费用由单位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