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职工死亡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我老公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结果没抢救过来去世了。我现在特别无助,也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能有哪些待遇。想了解一下,按照法律规定,工伤职工死亡后家属能享受啥待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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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死亡待遇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工伤职工不幸死亡后,其近亲属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享受一定的待遇。这些待遇主要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首先是丧葬补助金,这是为了帮助家属处理工伤职工的丧葬事宜而设立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里所说的统筹地区,一般是指你所在的当地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则由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比如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丧葬补助金就是5000×6 = 30000元。 其次是供养亲属抚恤金,这是给予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生活费用。同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比如工伤职工生前月工资是6000元,其配偶每月能领取的抚恤金就是6000×40% = 2400元。 最后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是对工伤职工近亲属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里的上一年度,是指工伤发生时的上一年。例如,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40000元,那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就是40000×20 = 800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上述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此外,申请这些待遇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一般要先进行工伤认定等相关手续。建议及时向当地的社保部门咨询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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