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需要分割房产吗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对于房产这块有点纠结。房子是婚后买的,但是我也不清楚这算不算共同财产。就想知道离婚后,这房子到底还需不需要分割呀,想了解下具体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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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并非一定需要分割房产。首先要明确房产的性质,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的婚前房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购置的房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房产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这些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 要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方式如下: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来决定是否分割以及如何分割。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都同意不分割房产,那么可以搁置该问题,房产维持现状。 但要是有一方对不分割房产持有异议,或者双方就分割方式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当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行为,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在分割房产时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另外,如果双方均主张拥有房产所有权,可以选择通过竞价的方式来解决,价高者得;或者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将所有权判给其中一方。若双方均不愿意拥有所有权,法院会建议将房屋出售或拍卖,并将所得款项进行分配。若仅有一方主张拥有所有权,法院将把房屋判给他/她,然后对房屋进行市场评估,最后由获得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对方适当的补偿。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依法或依当事人约定,夫妻婚后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内的个人所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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