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算婚前财产吗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对于房子的归属很困惑。这房子是结婚前买的,但婚后又有一些情况,比如一起还贷款或者产权有变动等,想知道在法律上这房子到底还算不算婚前财产,该怎么认定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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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子是否算婚前财产,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婚前全额出资购买,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那毫无疑问,这个房子就是婚前财产,离婚时归出资方个人所有。
要是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下,房子虽然可能登记在首付方名下,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子相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得到房子的一方要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还有关于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那就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要是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婚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房子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婚前房产婚后加了配偶名字,这种情况就相当于对配偶的赠与,该房子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能协商就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总之,判断离婚时房子是否为婚前财产,要综合购房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
相关概念:
婚前财产: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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