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是婚前财产,离婚时该如何处理?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现在住的房子是婚前的财产。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房子会怎么分配,是直接归购买方,还是会有其他的处理方式呢?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好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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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房子是婚前财产,离婚时的处理方式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全额出资购买,并且已经付清房款、拥有所有权,同时取得房产证的房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其次,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再者,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这种情况可以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不过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因为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付出的。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 另外,夫妻双方还可以通过书面约定来确定婚前房屋在离婚后的归属。如果约定明确,应按照约定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婚前房子婚后共同所有,那么该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来处理。 总之,如果在离婚过程中对于婚前房屋的归属存在争议,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相关概念: 婚前财产: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各种形式的财产及财产权利等。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双方工资、奖金所得,生产、经营的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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