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上班时间病亡是否可以确定为工伤?

我在上班期间突然感觉身体不适,后来经抢救无效死亡了。家里人很悲痛,也很关心这能不能认定为工伤,毕竟之后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我想知道,在上班时间病亡,从法律上来说能确定为工伤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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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班病亡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上班时间病亡能否确定为工伤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分析。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包含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直接突发疾病死亡。简单来说,就是职工在正常上班的时间段内,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突然发病并且当场死亡。例如,一位员工在办公室正常办公时,突然因心脏病发作,还没来得及送医就去世了,这种情况就符合该条款规定,可认定为工伤。 第二种情况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过抢救,但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里的48小时的计算,是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比如,员工在工作时感觉身体不舒服,被紧急送往医院,从医院首次诊断开始计时,如果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同样可以视同工伤。但如果超过了48小时才死亡,一般情况下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了。 然而,如果职工虽然是在上班时间发病,但不是在工作岗位上,或者虽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发病,但经过抢救超过48小时才死亡,通常就不符合上述视同工伤的条件。不过,如果职工的疾病是由于工作原因引起的,并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其他工伤认定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等,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所以,上班时间病亡是否能确定为工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条件。家属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按照法定程序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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