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本身有病在工作岗位猝死该如何认定处理?
我本身就有一些疾病,在工作岗位上突然猝死了,家里人都很慌,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认定,是算工伤吗?单位要承担什么责任?后续的赔偿这些该怎么处理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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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职工本身有病在工作岗位猝死时,在法律上通常会涉及到工伤认定以及相应的责任承担和赔偿问题。 首先,关于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强调了“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这两个关键要素。也就是说,如果职工本身有病,是在工作时间且工作岗位上猝死,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就符合视同工伤的条件。 一旦被认定为工伤,职工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此外,如果职工的猝死与用人单位的过错存在关联,比如工作强度过大、工作环境恶劣等加速了病情发作导致猝死,职工家属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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