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伤无合同该怎么赔偿?


在工地发生工伤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依然有权获得赔偿。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流程和法律依据。 首先,要确定劳动关系。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你与工地所属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些证据包括工资支付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工友的证人证言等。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次,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接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最后,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具体的赔偿标准要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来确定。例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上述赔偿费用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