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找律师诉讼的收费项目有哪些?律师费指导价是如何规定的?


在宣城找律师诉讼,收费项目及律师费指导价规定如下: **收费项目及方式**: - **计件收费**: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一定金额以下的案件。比如刑事诉讼案件分阶段收费,侦查阶段每件收费1200 - 8000元,审查起诉阶段每件1200 - 8000元,审判阶段每件1200 - 15000元。担任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的代理人或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述标准酌减收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标准收费。对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 - 8000元;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如10万元以上 - 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按4 - 6%收费等。代理刑事、民事、行政二审、重审和再审案件、刑事死刑复核案件的,执行一审收费标准,但代理一审后再代理二审等情况的,按一审标准酌减收费。 - **计时收费**:每小时60 - 1200元,不足1小时超过30分钟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30分钟的,不收费。计算工作时间是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工作时间,包括接待委托人法律咨询、调查取证等,具体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在办理法律事务时,花费在旅途上(包括在同一城市内)的时间,以一半计时。 - **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服务报酬由双方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条件等先行约定,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约定支付费用;不能实现约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实行风险代理收费,需签订专门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等,且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等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协商时会考虑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