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电影发行单位设立、变更审批是否收费?
我打算在宜春市设立一家电影发行单位,之后可能还会涉及变更的情况。我想了解一下,在宜春市办理电影发行单位设立和变更审批的时候,需不需要收费呢?要是收费的话,费用标准是怎样的,心里得有个底。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探讨宜春市电影发行单位设立、变更审批是否收费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概念。
电影发行单位的设立与变更审批,属于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对于行政许可事项是否收费,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不收费,除非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可以收费。
截至目前,并没有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宜春市电影发行单位设立、变更审批需要收费。所以,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宜春市在办理电影发行单位设立、变更审批时,不应该收取费用。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在审批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像文件的评估、鉴定等,这些中介服务是需要当事人自行付费的,但这并非是审批机关收取的费用。当事人在办理审批时,要注意区分哪些是正常的行政许可流程,哪些是额外的中介服务,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综上所述,正常情况下,宜春市电影发行单位设立、变更审批是不收费的。但如果遇到审批机关违规收费的情况,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