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官司的有效期是多久?
我之前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打算通过打官司来维护权益,但不清楚医疗官司的有效期。想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有效期到底是多久,超过这个时间再打官司是不是就不行了,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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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官司的有效期,在法律上对应的概念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医疗官司中,“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是关键的起算点。比如,患者在做完手术后,当时并没有发现问题,但一段时间后经检查发现是手术操作失误导致身体出现问题,那么从患者得知这一情况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如果患者在手术后马上就发现了明显的医疗过错,那么就从发现之时起算。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当事人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会受理。但是如果对方当事人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且法院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法院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所以,一旦认为自己遭遇医疗纠纷,应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在诉讼时效内主张自己的权利,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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