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多少,土地税怎么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它是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而设立的税种。 关于中山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同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上述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具体到中山市,其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将土地划分为不同的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税率。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土地价值高的区域税率相对较高,而经济相对落后、土地价值较低的区域税率相对较低。例如,可能会将土地划分为一到五级,一级土地的税率可能较高,达到每平方米每年10元甚至更高;五级土地的税率可能较低,每平方米每年2 - 3元。 关于土地税的征收方式,通常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一般情况下,可能是按季度或者半年缴纳。例如,按季度缴纳时,纳税人需要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本季度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 如果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此,纳税人需要及时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土地使用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