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的抗辩事由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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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著作权相关纠纷中,了解侵权的抗辩事由至关重要。本文将详细阐述著作权侵权的多种抗辩事由,引用相关法律条文,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并提供实用法律建议,助您明晰在面对著作权侵权指控时的应对之法。

在著作权纠纷中,当被告面临原告主张著作权侵权责任时,可提出不侵权或不应承担责任的抗辩理由,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抗辩事由:

合理使用

  • 法律条文及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 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 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 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 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 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 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 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 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 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 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 实际案例:某大学教师为了教学目的,在课堂上少量复制了某学术著作的部分内容供学生学习使用,且未用于出版发行。后著作权人认为该教师侵犯其著作权,但法院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认定该教师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 法律建议:在主张合理使用抗辩时,需严格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使用目的、使用方式、使用范围等,同时应明确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等信息。

法定许可

  • 法律条文及规定:法定许可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形下,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例如,《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 实际案例:某广播电台播放了一首已经出版的流行歌曲,虽未事先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但事后按照规定支付了报酬。著作权人起诉该广播电台侵权,法院依据法定许可的相关规定,判定广播电台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 法律建议:在适用法定许可时,要确保符合法定的情形,并及时、足额地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同时要保留好支付报酬的相关凭证。

权利已经消灭

  • 法律条文及规定:如果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已经届满,或者著作权人通过书面声明等方式放弃了其著作权,那么他人使用该作品则不构成侵权。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 实际案例:某作家于1950年去世,其某部作品在2001年被他人使用,由于该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已过,使用者不构成侵权。
  • 法律建议:在使用作品前,应核实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以及著作权人是否有放弃权利的声明等,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没有过错

  • 法律条文及规定:在某些情况下,被告虽然实施了某种行为,但如果其主观上没有过错,也可能不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在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间接侵权责任中,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自己对侵权行为不知情且没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同时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后及时采取了必要措施,那么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 实际案例:某视频网站用户上传了侵权视频,网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提供了存储空间。在接到著作权人的通知后,网站立即删除了该视频。法院认定网站没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建议: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等可能面临间接侵权风险的主体,应建立健全的侵权监测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权利人的通知,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获得授权

  • 法律条文及规定:如果被告能够证明其使用作品已经获得了著作权人的授权,那么显然不构成侵权。授权可以是书面授权、口头授权等形式,但书面授权更具有证明力。
  • 实际案例:某出版社与某作家签订了出版合同,获得了该作家某部作品的出版授权,那么出版社出版该作品的行为是合法的,不构成侵权。
  • 法律建议:在获得授权时,应尽量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授权的范围、期限、使用方式等内容,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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