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侵权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在侵权责任的主体、主观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应适用民法上特别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特殊侵权行为相关纠纷及规定: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 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高放射性、强腐蚀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 实际案例:某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未遵循法定程序,错误地扣押了公民的合法财产,给公民造成了经济损失。公民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该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建议:当遇到此类纠纷时,受害人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执法记录、财产损失清单等,以便在诉讼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提起诉讼。
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 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 实际案例:某建筑公司雇佣的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工地安全设施不完善,从高处坠落受伤。工人要求建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建筑公司则认为工人自身操作不当也有责任。
- 法律建议: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后,应及时就医并保留相关病历和诊断证明。同时,要尽快与雇主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雇主则应加强安全管理,为雇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产品责任纠纷
- 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 实际案例:某消费者购买了一台电热水器,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漏电事故,导致消费者受伤。消费者将生产者和销售者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 法律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应注意查看产品的质量认证和说明书等信息,保留好购买凭证。如果发现产品存在缺陷并造成损害,应及时与生产者或销售者联系,要求赔偿。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
- 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 实际案例:某电力公司在进行高压线路维护作业时,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导致一名路人不慎触电身亡。路人的家属将电力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 法律建议:高度危险作业的经营者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如果发生损害事故,应及时采取救援措施,并积极与受害人或其家属协商赔偿事宜。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 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实际案例:某工厂违规排放污水,导致周边河流受到污染,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用水和渔业养殖。居民们联合起来,要求工厂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建议:受到环境污染损害的居民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环境监测报告、损失清单等。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要求其对污染企业进行查处,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污染企业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