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释期间再犯罪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即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情况下,先撤销假释,然后将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和新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处理。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二、实际案例分析
案例详情:
罪犯张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服刑五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内,张某又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一时冲动将对方打伤,经鉴定构成故意伤害罪。
处理结果:
司法机关首先依法撤销了张某的假释。然后,对张某新犯的故意伤害罪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假设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张某前罪抢劫罪剩余未执行的刑期还有五年。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在总和刑期(三年加五年等于八年)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五年)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最终,法院可能会根据张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年。
三、假释期间再犯罪的不同情形及处理方式
- 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这种情况不论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处理。
- 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考验期内犯新罪:即使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有新罪,同样应当撤销假释,依照上述数罪并罚的规定进行处理。因为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这一事实本身就违反了假释的规定,不能因为发现时间的问题而改变处理原则。
四、实用法律建议
- 对于犯罪分子自身:
- 要充分认识到假释是国家给予的一种宽大和改造机会,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积极改造,避免再次犯罪。
- 如果在生活中遇到问题或矛盾,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避免冲动行事,导致再次陷入犯罪的深渊。
- 对于家属和社会相关机构:
- 家属应当积极关心和引导被假释人员,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提供必要的生活帮助和心理支持,督促他们遵守法律法规。
- 社区等社会相关机构也应加强对假释人员的监督和教育,为他们提供就业培训、心理辅导等帮助,使其能够顺利回归社会,减少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总之,假释期间再犯罪是一种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不仅会导致假释被撤销,还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罚。无论是犯罪分子自身还是家属、社会相关机构,都应当重视这一问题,共同努力预防和减少假释期间再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