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15年槟榔地,5年内土地被征用,甲方和乙方应如何分配补偿?
我承包了别人的槟榔地,合同签了15年,才种了5年,现在土地要被征用。我不知道土地征用的补偿该怎么在我和发包方之间分配,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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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承包槟榔地未到期土地就被征用的情况下,补偿分配问题需要区分不同的补偿项目来确定。 首先要了解相关补偿类型。土地征用补偿一般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生长的农作物等的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对于补偿分配,通常来说,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也就是甲方如果是代表村集体,这部分补偿原则上会给到甲方。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因为是你在承包期间种植管理槟榔,槟榔属于地上青苗,这部分补偿应归你(乙方)所有。 安置补助费的归属要根据具体情况,如果是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同时,如果你们双方在承包合同中有关于土地征用补偿分配的特别约定,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分配补偿。所以建议你查看一下承包合同,看其中是否有相关条款。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补偿分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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