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怀孕可以告男方什么罪?
我今年17岁,怀孕了,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告男方,要是能告的话,他犯了什么罪呢?我不太懂法律,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讨论17岁怀孕告男方什么罪这个问题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男方与17岁女性发生性关系时,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那么通常不构成犯罪。因为17岁已经超过了刑法规定的幼女年龄界限(一般是指不满14周岁的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所以只要双方自愿,一般不涉及强奸罪。
然而,如果存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况,男方可能会构成犯罪。一种情况是,如果男方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17岁女性的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那么就构成强奸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妇女”包括17岁已达一定年龄的女性。另一种情况,如果男方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与17岁女性发生性关系,导致女性感染,那么男方可能构成传播性病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如果涉及未成年怀孕等复杂情况,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由专业人员来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