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单位连续工作17年没签劳动合同,现在被单位辞退有赔偿吗?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有赔偿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在单位连续工作17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已经视为你和单位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没有明确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情形,劳动合同就不能随意解除。 其次,关于单位辞退你的赔偿问题。如果单位是违法辞退你,也就是没有正当理由就把你辞退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你的情况中,你工作了17年,若单位违法辞退,你可以获得3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这里的工资是你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过,如果单位有证据证明你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单位辞退你是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但这种情况下,单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你对单位辞退你的理由有异议,你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