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给朋友贷款担保,银行现在找我签字,还能给他 签字吗?
我20年前给朋友做了贷款担保,现在银行突然又找我签字。我心里很纠结,不知道这次签字会有什么后果,也不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就想知道这种时隔20年的情况,到底能不能再签字呀?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关于20年前给朋友贷款担保,银行现在找你签字能否再签的问题,需要从多方面来分析。
首先,从担保生效的基本条件来看,担保人是债权债务中除债权人和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担保行为要生效,不能仅仅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意就行,必须征得担保人的同意,且担保人要自愿承担担保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此次银行找你签字,你若不同意或者并非自愿承担担保责任,那么从这个角度讲,你可以不签字。
其次,关于担保期限的问题。如果当时签订的担保合同有约定担保期限,就按照合同内容来判断。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承担保证责任。而现在已经过去20年,很可能已超过了法定或约定的担保期限,这种情况下,从法律层面你可能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也就可以不签字。
最后,若你对于自己成为借款担保人一事毫不知情,比如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此项担保协议将会被判定为无效。你可以拒绝签字,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在这种情况下是否签字,要谨慎考虑自身的法律责任和风险,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