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民法典对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有什么规定?


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是公民极为重要的权利,在2024年民法典中对其保护有明确规定。 首先,人身自由是指公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权利。民法典虽然没有直接以法条规定人身自由的定义,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从民事角度看,侵犯人身自由可能会构成侵权行为,比如非法限制他人的活动范围、非法拘禁等行为,受害人可以依据民法典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像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其次,人格尊严是指公民作为平等的人的资格和权利应该受到国家的承认和尊重。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这表明人格尊严是人格权的重要基础。第九百九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当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时,比如遭遇侮辱、诽谤等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条,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总之,民法典通过一系列规定,全面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为公民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公民在生活中遇到相关权益被侵犯的情况,可以依据这些法律规定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