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同意拆迁,是否可以坚持住自己的房子?

我家面临拆迁,但我对补偿方案不满意所以不想搬。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一直住在自己房子里,要是政府要强拆该怎么办,有没有什么办法能维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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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面对拆迁问题,若居民不同意搬迁,是有权利坚守自己房子的,但能否一直住下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拆迁必须基于公共利益,并且要给予居民适当的补偿。比如,政府要修建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在这种情况下,若已完成法定手续,居民可能需要尊重政府的决定。相关法律依据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其明确规定了征收需符合公共利益等要求。 其次,居民并非没有任何应对的选择。一方面,居民可以通过与拆迁方进行协商,寻求更为合理的赔偿方案。例如,认为补偿款过低,可以提出合理的加价诉求等。另一方面,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居民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如提起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不过,最终的裁决权仍然掌握在法院手中。具体而言,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如果政府判定此地区为公共利益范围,且已完成法定手续,即便居民不同意拆迁,政府也可能会依法执行拆迁。但在此过程中,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强制断水断电逼迫民众接受拆迁等,居民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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