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法定程序到底是什么?


在2024年,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法定程序是有明确规定的,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这些程序。 首先是进行项目启动与计划制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进行论证,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合理安排征收补偿资金,并制定征收补偿方案。这一步骤是拆迁工作的起始点,目的是确保拆迁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接着要进行征收补偿方案的拟定与征求意见。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在这个阶段,广大被征收人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补偿方案提出修改要求。 之后,要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房屋征收部门会对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会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这有助于政府全面了解被征收房屋的情况,为后续的补偿提供依据。 同时,还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这是为了确保拆迁工作能够平稳进行,避免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然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征收决定要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是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再之后是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如果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最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整个拆迁程序严格遵循法定步骤,旨在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拆迁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