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岁工伤赔偿如何计算?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工伤”这个概念。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等情况。对于66岁的人来说,一般已经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所以66岁的人再去工作,和用人单位建立的通常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 在劳务关系中,如果在工作中受伤,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认定工伤和进行赔偿。这种情况下,适用的是民事侵权赔偿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赔偿的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医疗费是指受伤后为了治疗所花费的费用,要有医院的相关票据作为依据。误工费,如果66岁老人在受伤前还有劳动收入,因受伤导致收入减少,就可以主张这部分赔偿,一般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护理费是指请人照顾伤者所花费的费用。交通费是伤者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住宿费,如果伤者到外地就医,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伤者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合理部分可以要求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计算。营养费则根据伤者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伤者经过鉴定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伤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总之,66岁老人工作受伤后的赔偿计算,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民事侵权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