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7天试用期不想做了,是否有工资?

我在一家公司试用期干了7天,现在不想继续做下去了,但是担心这7天的工作拿不到工资。公司方面也没有明确表示会不会给工资。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能不能拿到应有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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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7天试用期不想做了,是有工资的。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基本权利角度来看,劳动者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只要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当获得相应的报酬,这是基本原则。 其次,具体的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也就是说,在试用期内,无论工作了几天,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天数和约定的工资报酬支付工资,且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相关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先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请求劳动管理部门出面调停;若仍然无法解决,还可以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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