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7天被辞退且不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该怎么赔偿?
我上班才7天就被辞退了,而且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获得赔偿,能获得哪些赔偿,以及该通过什么途径去争取赔偿。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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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7天被辞退且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劳动关系的建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所以,从上班第一天起,你与用人单位就存在劳动关系了。 如果是在试用期内,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时,必须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并且能够证明员工确实不符合。倘若用人单位无法证明,这种辞退就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在此情形下,劳动者有权让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例如,你虽然只上班7天,但如果单位无法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辞退你,那单位可能就需要支付赔偿金。 如果双方并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也就不存在试用期的相关约定。这种情况下,双方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到劳动法的保护。按照规定,事实劳动关系下,任何一方都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是单位要求解除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一个月工资)。若单位没有支付,你可以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求单位再加付50%的补偿金,这样实际上是1.5个月的工资。例如,你的月工资是5000元,那单位除了支付5000元经济补偿金外,还需再支付2500元,总共7500元。 另外,若单位支付的加班费不符合法律规定(加班费应当是平时工资的1.5倍),你可以要求单位补足加班费,按照规定,还可以要求加付所克扣加班费25%的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你这种上班7天的情况,还未到主张双倍工资的时候。 若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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