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法定退房的八种情形有哪些?

我买了套房子,现在遇到了一些状况,感觉想退房。但不知道在法律上,购房者法定的退房情形有哪些。我不想因为自己不懂法律,就随便退房而承担不必要的责任,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是哪八种情况能法定退房。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有时候会希望能够退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购房者法定退房的八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开发商逾期交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经购房者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购房者就有权要求退房。这里的合理期限一般是三个月左右,具体时长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或者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第二种情形是开发商未取得相关证件。比如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如果开发商在没有合法证件的情况下卖房,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第三种情形是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或者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第四种情形是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五种情形是房屋面积误差过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第六种情形是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如果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长时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第七种情形是购房者无法取得贷款。如果购房者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八种情形是开发商故意隐瞒相关事实。比如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交通事故逃逸情节具体会怎么处罚?

我朋友前段时间出了交通事故,之后因为害怕就逃逸了,现在很担心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想了解下不同的交通事故逃逸情节,比如只是逃逸但未造成严重后果,以及逃逸导致他人死亡等情况,分别会受到怎样具体的处罚。

在江苏跑分达到多少金额会被判刑?

最近接触到跑分相关的事情,心里挺慌的。自己不太懂这方面法律,就想弄清楚在江苏地区,跑分金额达到多少就会被判刑呢?想知道具体的法律规定,好让心里有个底,也能避免以后不小心触碰到法律红线。

劳动合同无效情形及其后果都有哪些相关规定?

我最近找工作签合同,有点担心合同有问题。想知道在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会无效,要是合同无效了会有啥后果呀?就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心里能有个底,避免自己稀里糊涂签了有问题的合同。

夫妻离婚单方面提出离婚需要什么程序?

我想单方面提出离婚,但是完全不清楚具体要走什么流程。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准备,也不了解整个过程大概要经历哪些环节、需要注意些什么。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单方面提出离婚的程序。

出车祸后该如何处理?

开车的时候出车祸了,当时整个人都懵了,完全不知道该做些什么。现在想了解一下,出车祸之后具体要按照什么样的步骤去处理呀?是先报警还是先处理受伤情况?需不需要立刻联系保险公司?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如何拒绝拆迁补偿?

我家遇到拆迁了,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方案我觉得不合理,不想接受。但我不知道该通过什么合法的方式来拒绝这个补偿,也担心处理不当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想了解一下有哪些可行的办法可以拒绝拆迁补偿。

母公司债务是否可由子公司承担?

我有一家母公司和一家子公司,最近母公司经营出了问题,欠下了不少债务。我担心债权人会要求子公司来偿还母公司的债务,所以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看,母公司的债务到底能不能让子公司承担呢?

发现测绘的面积不对该怎么办?

我买了套房子,交房时发现实测面积和合同约定面积差异较大。我怀疑测绘面积有问题,但又不知道该从哪入手解决。想了解发现测绘面积不对后,有哪些合法途径可以处理,以及需要注意些什么。

女人不离婚报复性拖着该怎么办?

我想和老婆离婚,但她就是不同意,感觉她是在报复我所以故意拖着。我实在不想再和她过下去了,不知道从法律上有什么办法能解决这个问题,怎样才能顺利离婚呢?

工商银行个人养老金账户如何注销?

我在工商银行开了个个人养老金账户,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想注销。但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流程和要求,担心自己操作不当。我想知道注销这个账户有没有什么限制条件,要准备什么材料,具体该怎么操作,希望得到专业的解答。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工资有关系吗?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在研究工资条和社保缴纳情况时,发现有养老保险这一项。我不太清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怎么确定的,想知道它和我的工资有没有关系呢?这关系到我以后养老金的领取,所以很想弄明白。

被起诉后不去开庭会产生什么后果?

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是被别人起诉了。但我心里有点害怕,不太想去开庭。我想知道如果我不去开庭的话,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会不会对我很不利呀?

为什么对未成年人使用追诉这个词?

我不太理解,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里,为啥会用到追诉这个词呢?是和成年人案件里的追诉有啥不同,还是有啥特殊的原因吗?我想搞清楚这里面的法律逻辑。

没有领取失业金就退休了该怎么办?

我工作这些年,之前有过失业情况但没去领失业金,现在到退休年龄了。我有点担心没领失业金会不会对退休有啥影响,也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解决办法。

医院跌倒引起医疗纠纷该怎么处理?

我在医院不小心跌倒了,之后就和医院产生了纠纷。我不太清楚遇到这种因为在医院跌倒引发的医疗纠纷,正确的处理流程是什么,也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一下具体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离婚后房屋增值部分怎么分割?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我们有一套婚后买的房子,现在房子增值了不少。我想知道在离婚的时候,这房子增值的部分会怎么分割啊?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分割方式呢?

广告费宣传费哪些是不可扣除的?

我公司在做年度税务申报,涉及广告费和宣传费扣除的问题。不清楚在税法规定里,哪些广告费和宣传费是不可以扣除的。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好准确完成申报工作,避免税务风险。

亲权制度研究及其立法建构是怎样的?

我想了解亲权制度相关内容。平时我知道父母对孩子有照顾等权利,但不太清楚亲权制度具体是什么。想知道它在法律里是怎么规定的,目前立法建构到什么程度了,能不能给我详细说说亲权制度的研究情况和立法情况呀?

地役权人是否包括供役地人与需役地人?

我买了块地,想了解地役权相关知识。不太清楚地役权人这个概念,它是不是包含供役地人和需役地人呢?希望能有个明确解答,让我清楚这其中的关系和区别。

2024年向法院起诉房子遗产相关问题需要走哪些流程?

家里老人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作为遗产,但继承人之间对房子分配有争议,不知道在2024年要向法院起诉解决的话,具体要走什么样的流程,想了解一下详细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