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不在保险约定范围,受害人索赔会被驳回吗?


在保险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发生事故后受害人向保险公司索赔时,若事故不在保险约定范围,从法律角度来看,受害人的索赔请求很可能会被驳回。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通俗来讲,就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签订了一个合同,双方都要按照合同里的规定来做事。合同里会明确约定哪些情况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也就是保险公司会进行赔偿的情况;哪些情况属于除外责任,也就是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的情况。一旦双方签订了保险合同,就意味着双方都认可并同意遵守这些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保险合同通常都是书面形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 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这就表明,保险公司只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当受害人所遭遇的事故不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内时,就不符合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此时,如果受害人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如果经过审查,确定事故确实不在保险约定范围,那么法院通常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驳回受害人的诉讼请求。因为受害人的索赔缺乏合同依据和法律依据。 所以,在购买保险时,投保人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清楚了解保险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范围,避免在发生事故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受害人在索赔时也要先确认事故是否在保险约定范围内,以免浪费时间和精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