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交给税务局的罚没收入会计分录怎么做?

我经营着一家企业,前不久因为一些税务问题,被税务局处以了罚没收入。我知道这是要做会计分录的,但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做。有没有懂财务和法律的朋友能告诉我,企业交给税务局的罚没收入会计分录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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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罚没收入分录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会计处理中,企业交给税务局的罚没收入是一项重要的财务事项,需要正确地进行会计分录记录。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罚没收入是指执法、司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违章者实施经济罚款的款项、没收的赃款和赃物变价款。企业缴纳罚没收入,这是对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一种经济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如果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对于企业违反税收规定而产生的罚没收入,这是企业的一项营业外支出。 下面我们来看具体的会计分录做法。当企业发生罚没支出时,会计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 - 罚没支出;贷:银行存款。这里的“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罚没支出就属于营业外支出的范畴。“银行存款”科目则反映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当企业实际缴纳罚没收入时,银行存款减少,所以贷记“银行存款”。 需要注意的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也就是说,企业缴纳的罚没支出虽然在会计上作为营业外支出核算,但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将这部分罚没支出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例如,企业当年会计利润为100万元,其中包含罚没支出10万元,那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纳税所得额就调整为110万元。这样做是为了保证企业所得税的公平性和合法性,防止企业通过不合理的支出减少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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