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起征点减免的增值税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我经营着一家小店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这个月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按规定可以减免增值税。但我不太清楚在会计上该怎么处理这些减免的增值税,是直接不计提,还是先计提再转出?想了解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
展开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增值税起征点。增值税起征点是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当销售额未达到这个起征点时,就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 对于未达起征点减免的增值税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具体会计分录如下: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当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一般情况下,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其他收益。这里的“其他收益”科目是用来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但不宜确认收入或冲减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 举个例子,假如一家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当月实现销售收入10000元(不含税),增值税征收率为3%,那么应确认的增值税为300元。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10300;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00。由于该企业当月销售额未达起征点,符合减免增值税条件,将300元增值税转入其他收益,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00;贷:其他收益300。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可以将减免的增值税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这是因为《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其他收益”科目。所以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营业外收入。这样处理也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