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免征增值税该如何做账?
我经营着一家小规模企业,最近了解到有小规模免征增值税的政策。但我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是直接不记录增值税相关账目,还是有特定的记账方法呢?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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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基本概念。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当小规模纳税人满足一定条件免征增值税时,账务处理需要遵循相应的规范。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当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具体来说,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会计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当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转入“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科目。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开始实施后,一般企业建议将免征的增值税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则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分录为:借记“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贷记“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举个例子,某小规模企业销售商品取得收入10300元,增值税征收率为3%。销售时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10300;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300。若该企业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账务处理为: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300;贷: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300。这样处理既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也符合税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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