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免税收入怎么做账务处理?

我经营着一家小公司,最近有一笔收入属于免税范畴。但我不知道该如何对这笔免税收入进行账务处理,是和正常收入一样记账,还是有特殊的记账方法?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账务处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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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免税收入的概念。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简单来说,就是这笔收入本来是要交税的,但国家有相关政策,让你不用交了。 对于免税收入的账务处理,一般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以增值税免税收入为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当企业取得免税收入时,会计分录通常这样做。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取得免税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因为是免税的,所以不需要再贷记“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例如,某小规模企业销售商品取得免税收入 10000 元,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 1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同样不需要计算销项税额。比如销售免税农产品取得收入 20000 元,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2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同时,对于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已经抵扣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比如企业购进一批原材料用于免税产品生产,进项税额为 1300 元,已经抵扣,发现后做进项税额转出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 1300,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300。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等免税收入,在会计核算上正常确认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企业取得国债利息收入 5000 元,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5000,贷:投资收益 5000。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这 5000 元国债利息收入不用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总之,免税收入的账务处理要根据不同税种和具体业务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准确进行核算,避免出现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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