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储备”在会计准则中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在理解“专项储备”在会计准则中的处理方式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专项储备”的概念。“专项储备”是一个权益类会计科目和报表项目,用于核算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以及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等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简单来说,就是企业为了特定的安全生产等目的而预先提取存起来的一笔钱。 首先,我们来看“专项储备”的提取。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高危行业企业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例如,煤矿企业需要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在会计处理上,提取时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专项储备”科目。这就相当于企业在成本中预先列支了这笔专项费用,为后续的安全生产等支出做好准备。 接下来是“专项储备”的使用。当企业使用提取的专项储备时,会分为费用性支出和形成固定资产的支出两种情况。对于费用性支出,也就是直接消耗掉的支出,比如支付安全生产检查费用、购买安全防护用品等,在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借记“专项储备”,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而对于形成固定资产的支出,比如购置安全设备等,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这样处理的目的是确保专项储备真正用于规定的用途,并且合理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消耗。 最后,关于“专项储备”在报表中的列示。“专项储备”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其他综合收益”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这使得报表使用者能够清晰地看到企业为特定目的储备的资金情况,了解企业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投入和准备。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明确规定了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这一规定为“专项储备”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明确的准则依据,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此规定进行核算和处理,以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