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离婚程序是怎样实施的?
我和现役军人结婚一段时间了,现在感情出现问题想离婚。我不太清楚整个离婚程序是怎么回事,不知道有哪些特殊要求和步骤,也不清楚和普通离婚程序有啥区别,想详细了解现役军人离婚程序具体是如何实施的。
展开


现役军人离婚程序的实施需要区分不同情况。 首先是协议离婚,双方得先商量好,然后填个离婚申请表,让单位领导查看后上报给军队的政治部门批准,之后再按正常流程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后,双方亲自领取离婚证。这里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要写清楚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是诉讼离婚,当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时,原则上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重大过错包括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况 ,这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的规定。在诉讼离婚流程上,要先写民事诉状,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立案时递交民事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立案庭审查后缴费,接着法院排期开庭并送达相关材料通知开庭时间。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并判决。 另外,离婚案件受理费一般是50 - 300元/件,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财产小于等于20万的,不另行收费;财产超过20万的部分,按照0.5%交纳。申请费则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进行交纳 。 相关概念: 重大过错:指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严重影响婚姻关系的行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