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离婚程序实施办法是怎样的?


现役军人离婚程序与普通公民离婚程序有所不同,主要是因为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国家对军人婚姻进行了特别的法律保护和规范。下面将详细介绍现役军人离婚程序的实施办法。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同时也考虑到了非军人一方的合法权益。这里的重大过错一般是指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 在协议离婚程序方面,如果现役军人和其配偶都同意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况进行调解。因为部队比较重视军人的婚姻稳定,所以会先进行调解工作,了解双方的离婚意愿和具体情况。第二步,如果调解和好无效,且双方都坚持离婚,政治机关会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第三步,双方携带相关证件,如身份证、结婚证、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等,共同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若是诉讼离婚程序,情况相对复杂一些。当非军人一方起诉军人离婚时,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且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法院一般会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非军人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而当军人一方起诉非军人一方离婚时,程序和普通公民离婚诉讼程序类似。军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会依法进行判决。 此外,现役军人离婚还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例如,涉及军事秘密等相关问题时,要遵循部队的保密规定和相关要求。在处理财产分割时,对于涉及军队的一些特殊财产,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总之,现役军人离婚程序有其特殊的规定和要求,需要严格按照法律和部队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