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土地使用权确认纠纷刑事上诉状的范文有哪些?


行政土地使用权确认纠纷一般属于行政纠纷,并非刑事纠纷,所以通常应提交行政上诉状而非刑事上诉状。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行政上诉状相关内容及提供一个示例。 行政上诉状,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行政判决或裁定不服,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判或重新审理而提出的诉讼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以下是一份行政土地使用权确认纠纷行政上诉状的示例: # 行政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原告/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原告):[具体名称],住所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联系电话。 上诉人因[具体案号]行政判决/裁定,不服[原审法院名称]作出的[具体判决/裁定结果],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 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名称][具体案号]行政判决/裁定; 2. 请求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支持上诉人在原审中的诉讼请求; 3. 请求判决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 上诉理由: 一、原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 阐述原审法院在认定土地使用权相关事实方面存在的错误,比如对土地权属来源、使用情况、相关协议等事实认定有误,结合具体证据和实际情况说明。 二、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说明原审法院在适用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不当之处,例如错误引用条文或对法律条文理解有误等。 三、原审程序违法。 若存在原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如未依法送达文书、未保障当事人辩论权利等,详细说明。 综上所述,原审判决/裁定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程序方面均存在严重错误,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恳请二审法院依法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撤销原审判决/裁定,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二审法院名称] 上诉人(签名):[姓名] [上诉日期] 以上范文仅供参考,实际撰写时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详细修改和完善,确保上诉状内容真实、准确、有针对性。若对法律程序和文书撰写不熟悉,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