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打赢了政府是否会赔偿?
我打了一场行政诉讼,现在胜诉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会不会对我进行赔偿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也不知道满足什么条件政府才会赔偿,希望能得到解答。
展开


在行政诉讼打赢后,政府是否赔偿需要看具体情况。首先,我们要明白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在行政诉讼中,你能证明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并且该违法行为给你造成了实际损害,那么你就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比如,行政机关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等情况。若你因为这些违法行政行为遭受了损失,在行政诉讼胜诉后,是可以要求政府赔偿的。 不过,要获得赔偿还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如果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