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诉讼法对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我跟行政机关有点纠纷,打算走行政诉讼。但我不太清楚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时效是多久。我怕错过了时间没法维权,想了解下行政诉讼法里关于诉讼时效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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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诉讼时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这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通俗来讲,就是你已经清楚或者按照常理应该清楚行政机关对你做出了某个决定或者行为的时间。比如,行政机关给你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的日期就是你知道行政行为作出的时间。 另外,如果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如果是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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