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复议期间如何计算以及行政复议文件怎样送达?

我申请了行政复议,现在特别想知道行政复议期间是怎么算的,比如是从申请那天开始算,还是从受理开始算。另外,行政复议文件是怎么送达给我的,是邮寄还是通知我去取,我不太了解这些规定,想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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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说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行政复议期间是指从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开始,到行政复议决定作出这一过程所经历的时间。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的规定执行。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例如,如果您在5月1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那么5月1日当天不算在复议期间内,从5月2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再看行政复议文件的送达。送达是指行政复议机关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行政复议文书送交当事人和其他复议参加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执行。 送达方式主要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等。直接送达是最常见的方式,就是行政复议机关派专人将复议文件直接交给受送达人。如果受送达人拒绝接收,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复议文件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这就是留置送达。 委托送达是指行政复议机关直接送达有困难时,委托其他行政机关代为送达。邮寄送达则是通过邮政部门将复议文件寄给受送达人。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公告的方式告知受送达人有关复议事项,经过一定的期限,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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