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负责赔偿的行政侵权行为有哪些?


国家负责赔偿的行政侵权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构成国家赔偿责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侵权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是该行为必须是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发生的;三是行为具有违法性;四是存在损害事实;五是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接下来,具体看看国家负责赔偿的行政侵权行为的种类。在侵犯人身权方面,有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比如说,行政机关没有合法依据就把公民拘留了,这就属于违法拘留。还有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像工作人员私自关押公民等行为。此外,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以及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国家都要负责赔偿。 在侵犯财产权方面,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例如行政机关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就对企业进行罚款。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也就是没有合法手续就去查封企业的财产。还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比如没有按照规定给予合理补偿就征用公民的土地。最后,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只要符合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国家也会承担赔偿责任。 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害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如果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了解国家负责赔偿的行政侵权行为,有助于我们在遇到权益受损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