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理不动产证需要哪些资料?
我所在的学校准备办理不动产证,但不清楚具体要准备什么资料。学校有教学楼、办公楼等不同建筑,土地性质也比较复杂,有划拨的也有出让的。想知道办理不动产证时,针对不同类型的建筑和土地性质,分别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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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理不动产证,实际上就是将学校的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获得官方认可的产权证明。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不同性质的土地和不同类型的建筑,在办理不动产证时所需要的资料会有所不同。首先,对于土地是划拨性质的学校,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一般需要提交下列资料:一是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这是启动登记程序的必要文件;二是申请人身份证明,学校的话通常是法人证书等能证明学校主体资格的文件;三是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比如划拨土地的批准文件等,这能证明学校对土地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利;四是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表明学校的建筑是按照规划建设的;五是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例如竣工验收备案表,证明建筑已经完成建设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六是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准确记录学校不动产的位置、面积等信息;七是相关税费缴纳凭证,这是履行纳税义务的证明。 如果土地是出让性质的学校,除了上述大部分资料外,还需要提交土地出让合同以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土地出让合同明确了学校与土地出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则证明学校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相应费用。此外,对于学校内不同类型的建筑,如教学楼、办公楼等,在办理时可能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特殊的资料,比如教学楼可能需要提供教学设施的相关证明等。总之,学校在办理不动产证时,要根据自身土地性质和建筑类型,准备齐全相关资料,以确保登记手续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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