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办领养证应该到什么部门找谁办理?

我想领养个孩子,也符合领养条件,但是不知道该到哪个部门去办理领养证,也不清楚具体找谁来办这个事儿,怕自己跑错地方浪费时间,所以想问问大家,有了解这方面情况的能给说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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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养证办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办理领养证,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部门和流程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这里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具体的办理地点:如果是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然后,当确定好收养登记机关后,接下来要找的就是收养登记机关里负责办理收养登记的工作人员。在前往办理时,收养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若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此外,办理领养证时,收养人需要提交一系列的证明材料,如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等。只有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才能顺利办理领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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