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后是先赔付交强险还是商业险?
开车时出了事故,造成了他人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现在涉及保险赔付,不太清楚应该先让交强险赔还是先让商业险赔,想知道这方面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先赔哪个对我更有利,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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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交通事故需要保险赔付时,一般是先由交强险进行赔付,不足部分再由商业险按规定赔偿。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它具有强制性,所有上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设立交强险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得到基本的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商业险则是车主根据自身需求自愿购买的保险,它的种类多样,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等。商业险的赔偿范围和额度通常由保险合同约定。当交强险的赔偿不足以弥补受害人的全部损失时,就会启动商业险进行赔偿。比如,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损失是20万元,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18万元,那么剩余的2万元就可能要通过商业险来赔付(前提是车主购买了相应的商业险且符合理赔条件)。 先由交强险赔付,是因为它是法定的强制保险,能在第一时间为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而且交强险的理赔流程相对简单、快速,能及时解决部分赔偿问题。之后再用商业险补充赔偿,能更全面地覆盖受害人的损失。所以,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先交强险后商业险的赔付顺序是合理且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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