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先由交强险赔偿吗?
前几天我开车和另一辆车撞了,现在涉及到赔偿的问题。我买了交强险,不太清楚在交通事故里赔偿顺序是怎样的,是先由交强险来赔偿吗?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交通事故中,通常是先由交强险进行赔偿的。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当发生交通事故产生损害时,首先会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这里的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如果交强险赔偿后仍有不足的部分,再按照事故双方的责任划分来确定赔偿责任。如果肇事车辆还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等其他保险,不足部分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由商业险继续进行赔偿;若没有商业险或者商业险仍不足以赔偿的,则由侵权人自行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